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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范围是哪些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6 1495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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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关于劳动监察范围是什么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劳动监察范围是什么

1、劳动监察范围: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2、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二、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8、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部门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情况;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我们应该切实重视自己拥有的合法权益,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工作条件,保障自己的工作安全。如果对用人单位有违法情况需要投诉,也是可以通过法定的途径,并且有专门的部门负责受理和解决。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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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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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不会通知别人在税务局查账

法律顾问律师9分钟前回复:

关于会不会通知别人在税务局查账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税务局查账前会通知。 一般情况下,税务局在查账前会由管理员通知查账原因以及查账时间。 我国法律规定,税务局在调取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时,应当向被查对象出具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并填写调取账簿资料清单,交由企业核对后签章确认。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温馨提示】在文章的最后,华律网提醒,并不是每种情况都是客观一致的,一个同类型的答案能够解决我们遇到的85%法律风险。 但真正的解决方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复杂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针对性解答!

营业执照不备案后果

法律顾问律师13分钟前回复:

关于营业执照不备案后果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营业执照不备案的后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年年度报告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于本年度7月1日至下一年度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个体工商户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年年度报告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于本年度7月1日至下一年度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套牌车处理标准

法律顾问律师17分钟前回复:

关于套牌车处理标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套牌车的处理标准为: 处5万元罚款,记12分,予以15日以下拘留。 具体来说是,如果行为人存在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和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等,处5万元罚款,记12分,还可予以15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行政强制措施的具体类型有哪些呢?

法律顾问律师22分钟前回复:

关于行政强制措施的具体类型有哪些呢?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行政强制措施的具体类型有哪些呢 在我们国家的《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强制措施的具体类别有着明确的规定。 这其中包含了:对公民的人身自由进行适当限制、对相关场所、设备或者器物进行检查并进行查封、对相对人的财富进行扣押、对可疑资金账户或者款项进行冻结等待多个方面。 需要注意的是,行政强制措施通常是指由行政部门为了防止特定紧急事件或其他异常情况发生而采取的、依法对公民个人的身心自由及财产权益实行临时性管控的合理手段。

行政复议事项有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23分钟前回复:

关于行政复议事项有哪些?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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